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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成立

2017-7-12 16:14:18

——该协作联盟总部设于湛江市,伍科富当选为主席(常务)、范卫东为第一位轮值主席


          2017年7月8日,湛江、南宁、北海 、钦州、防城港、玉林、崇左七个仲裁委员会在湛江举行签约仪式,宣布成立“中国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”。

         大会通过了章程, 章程规定:在现有法律框架之内,各盟员单位将实行集体挂牌、密切交流、平等相待、区域开放、相互推广、仲裁员互聘、协调组庭、快速办案和对内对外集体拓展的原则和措施,为北部湾地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。  

        会上选举了协作联盟委员会委员,决定总部设于湛江,选举伍科富为主席(常务)兼秘书处秘书长,决定由范卫东担任第一位轮值主席。



广西南宁市法制办主任、南宁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范卫东主持大会


      


湛江仲裁委员会主任、湛江国际仲裁院院长伍科富介绍主要参会人员



大会开始,全体起立,奏国歌


 

广西崇左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、法制办主任周兵致辞



伍科富就协作联盟章程草案做说明


        广东、广西、海南三省(区)位于北部湾地区的仲裁机构共有八家,从2016年受案情况看,共受理案件31000多件,受案标的达280多亿;随着互联网仲裁模式的兴起和国内国际案源的开拓,2017年上半年受案量在大幅增长,截至目前已突破10万件。北部湾仲裁机构在全国仲裁界具有一定的份量和位置,集体合力后,仲裁力量将大大加强,影响范围更加广泛,也加快与国际仲裁机构的接轨和合作,随着当地城市群的快速发展以及以其为依托和门户的东盟“一带一路”建设,其作用会更加明显。



参会代表以举手表决方式全体通过协作联盟章程




       各委员会代表签字并加盖仲裁机构印章,正式加入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! 这是我国仲裁界自“中国自贸区仲裁合作联盟”等之后的又一个重要合作联盟。

        习总书记不久前到北部湾地区考察,指示加快该地区“一带一路”建设;国务院《关于北部湾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》此前也已经公布,这对于分处在4234公里海湾线上生产总值已达16295亿的15个城市的4141万人来说,是一件大喜事!

        北海湾“一带一路”的建设,需要有相应的法律机制服务,以便及时跨区域处理民商事法律事项,维护秩序、促进经济发展。仲裁的管辖不论地域、自主选择、独立审理、简便快捷、一裁终局、执行便利等特色优势,正适应其法制发展需求。北部湾仲裁机构将发挥集体协作的力量,以有利于解决日益增多的民商事纠纷。



向七个盟员单位颁发匾牌


        北部湾协作联盟盟员单位 :湛江、南宁 、北海、钦州、防城港、玉林、崇左仲裁委员会


经过与会代表选举,伍科富当选协作联盟主席(常务)



广西南宁市法制办主任、南宁仲裁委员会副主任范卫东为第一位轮值主席



        14名代表当选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委员,并获颁证书,他们是:伍科富、范卫东、张栋源、黄岩松、苏振文、林伟、周兵、王珏、刘冬冬、钟宏、朱际范、姚波、苏文龙、谢剑



        伍科富当选协作联盟秘书处秘书长(兼),副秘书长为:钦州仲裁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朱际范、北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钟宏、南宁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刘冬冬、玉林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姚波、崇左市法制办副主任苏文龙、防城港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谢剑



北海市法制办主任、北海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栋源就联盟协作等事项发言



钦州市法制办副主任黄岩松发言



防城港法制办副主任苏振文发言



玉林市法制办主任、玉林仲裁委员会副主任林伟发言


        会上,湛仲分机构代表就支持联盟协作事项也做了发言。



湛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代表闵齐双( 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、主任)发言



湛江仲裁委员会第五庭庭长马占军(南方医科大学法学教授、博士)发言



 湛江仲裁委员会西南办事处主任刁益敏(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)发言



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轮值主席范卫东总结发言



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委员会委员合影


         至此,北部湾仲裁协作联盟成立大会各项议程已顺利完成!

         欢迎选择本协作联盟的仲裁机构解决法律事项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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