湛江仲裁委员会
湛江国际仲裁院
( 2016)湛仲群字1号
本仲裁机构根据工作需要,先后建立起微信第1群、第2群、总会群、驻会人员群和各地方等10多个湛仲群,群员来自于国内外律师、曾任法官、专家学者和商界等行业代表,人数共已达2000多名,绝大多数为仲裁员。它为湛仲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。
为了上述群的健康、专一和稳定发展,提高办群质量,特制定以下群规:
1 、湛仲群均为仲裁业务群,是宣传仲裁、学习法律知识、了解国内外办案动态、交流仲裁业务的专门信息平台。凡湛仲的仲裁员及驻会办公人员都应加入。
2、 严禁在有关国家政治、军事、公共安全秩序、案件审理和个人声誉等问题上违规泄密、造谣惑众、危言耸听、人云亦云、以讹传讹。
3、不准编发、转发邪教、淫秽、暴力恐怖等方面的图片、录像、录音和文字等有害视听材料,不得进行赌博活动。
4、拒绝商业广告和变相个人广告,不接受偏离仲裁业务的对话和群聊等内容。
5、群员可谈案论法、平等讨论,但不得相互指责谩骂、搞人身攻击。
6、湛仲总部随时关注和统计所发微信,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,将视内容性质和影响大小作以下处理:
(1)个别提醒或群中警告;
(2)移出湛仲群;
(3)解聘仲裁员;
(4)配合有关部门追究责任。
上述群规从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