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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外仲裁当事人如何申请证据保全

2021-1-6 18:21:41

   根据仲裁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,涉外仲裁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,仲裁委员会应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。这条规定不但弥补了民事诉讼法的不足,而且也解决了涉外仲裁的实际问题。在涉外仲裁实践中,有时采取证据保全措施是至关重要的,例如涉及到物权凭证的提单和合资企业帐本。根据规定,一旦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,仲裁委员会即可提交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办理,从而保证仲裁程序的顺利进行,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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