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,一经作出即具法律效力,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。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裁决,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。申请强制执行湛江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的,应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;当事人申请执行的,可通过本院仲裁发展管理处转交申请。
当事人应注意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仲裁裁决。依照法律规定,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。期间从裁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裁决规定分期履行的,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裁决未规定履行期间的,从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。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、中断,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的规定。
依照法律规定,依法执行生效仲裁裁决,既是人民法院的权力,也是人民法院的责任。因此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,人民法院应当执行。